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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已经完全黑了,范黎冰升起火,喝了几口水又吃了几把小米。

说起来就算这米是熟的,但是就这样直接干着嚼,也是根本就吃不饱的。

只吃了十几口,肚子还没什么感觉,腮帮子就已经酸胀不已。

这糟糕的身体,连吃饭都成了负担!

放下米袋子,掏出那封书信打开,这是一封用繁体字写的家书。

繁体字范黎冰原本就认不全,并且这封信的书写格式还是半文不白的,因此他只能结合上下文看一个大概。

信里内容是说了这么一件事:

老王家里的老大要结婚了,老二还在城里做学徒,师傅不给放假回不去。

于是就托老乡捎一封信回去给家里,并附带一年工钱三十个大洋。

当然了,这是按照字面意思直接翻译过来的,其实大家都知道,这应该是一条用暗语传递的情报,根本不是什么家书。

情报具体要传递什么内容不得知,范黎冰也懒得推理,至于帮对方把信跟钱送出去,他压根都没朝这个方向去想过。

把信扔到一边,重新给火堆里面又续了一些柴,这才借着火光又掏出那把驳壳枪拿在手里,这个才是今后活下去的资本!

要说到枪,这玩意儿估计只要是个男人都会喜欢。

范黎冰对玩枪并不陌生,他那个年龄段的人大多数都经历过正儿八经的民兵训练。

不要说手枪了,步枪机枪他也练过,迫击炮他都辅助别人打过两发炮弹!

范黎兵把玩了一会儿,尽管几十年没接触过这玩意儿了,但是毕竟底子在那,上手几分钟就又找回来了曾经的感觉。

他这个所谓的掌握,也就是能打响。

至于打不打的准就不好说了,毕竟民兵训练也就是能够教会基础使用罢了。

不过要是目标距离不远的话,应该还是能够打中的,毕竟这玩意儿上手并不难,只是精通不容易罢了。

把枪收起来,拿出搜刮来的衣服,用细土洗干血迹穿在身上。

至于说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衣服穿起来会不会感到晦气,眼前这个条件就没必要那么讲究了,不穿就要光屁股!

鞋子也不合脚,这种在旧社会山区专为赶山路制作的布鞋又沉又硬,让穿习惯了现代轻柔舒适鞋子的范黎冰很不适应。

最后还是把麻布片子的裤头脱下来,扯成两块包在脚上当袜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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